各学院:
根据湘学助[2024]10号文件要求,今年新的湖南省智慧资助系统上线运行,老的省级奖助学金系统停用,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我校全日制本科(含第二学士学位)在籍在校(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)学生。
二、认定要求
认定要求按照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湘教发〔2019〕30号)文件(见附件1)执行。
三、认定流程
(一)注册账号
各学院指导学生完成EEID账号的注册或找回(不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及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无需EEID账号的注册),注册EEID账号的流程见附件2。
(二)学生申请
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用EEID账号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完成《家庭经济情况测评》和填写《申请表》(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)。学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。
(三)班级民主评议
各班成立认定评议小组,对学生填报的《家庭经济情况测评》和《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,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因素,进行民主评议后,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,公示1个工作日学生无异议后辅导员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进行审核,上传民主评议附件材料,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初审。
(四)学院初审公示
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,对辅导员审核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初审。经学院初审通过后,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管理员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进行审核,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。
(五)学校评审公示
学生工作部组织对学院报送的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。经审核通过后,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并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湖南省智慧资助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开放时间为5月17日—5月30日,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;
2.5月30日前,各学院务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线上审核、提交工作;
3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本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,保证认定的精准度。
附件:1.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《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2. 湖南教育信息化EEID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手册
3.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操作流程
4.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本专科生操作手册
5.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辅导员审核流程图
学生工作部
2024年5月17日
- 附件【附件3: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操作流程 .pdf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5: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辅导员审核流程图.pdf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4: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本专科生操作手册.doc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2:湖南教育信息化EEID服务系统用户操作手册.doc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1:湘教发[2019]30号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《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的通知.doc】已下载次